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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入社會開始工作,可能有利益或衝突的狀況後,

什麼樣交情的人,你會把他定義為朋友?

 

近幾年,老娘在同一個大產業中闖蕩,

真的感受深刻,沒錯!地球是圓的。

 

在傳統媒體時的某一帥主管當時總講一句話:做人留一線,山水有相逢。

真的沒有永遠的甲方和乙方,

真的沒有永遠的敵人或朋友。

就算在廣告業務這份工作上,時常有可能需和同行搶案比稿。

但我只能感謝當初給我正確教育觀念的老闆前輩們,

要比,就來比關係比實力比條件,決不用不正當的手段,

(所以老娘雖早期用臉吃飯,但絕不出賣身體,哈哈哈哈哈~)

要細水長流,名聲,很重要。

 

所以,一直以來,老娘總是秉持真心真實。

對於客戶也是,對於同行也是,對於同事也是。

 

如果我,真心不喜歡,

那就公私分明,

公事上給予專業尊重,但絕不可能有私交互動。

*套一句我們廣告媒體業務私下常講的話~

有種你就永遠待在廣告代理商,有種你就永遠待在客戶端,

工作上你可以狐假虎威,但現實社會中也什麼都不是!

PS.請別隨便臆測或對號入座唷~)

若我是真心喜歡,

那絕對在能力範圍內,義氣相挺,無私分享。

不管公事還是私事,能幫的能牽拖的,一定盡量幫到頂。

甚至對於是同行搶案的業務好手,

夠強夠讓我佩服的,公事競爭之外,我也會想辦法主動和對方私下變成朋友。

(老娘實在很愛和強手聊天啊~強手朋友不嫌多!)

 

沒有真心真實互動過,

那,請問你是我哪位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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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葛洛莉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