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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娘這裡說的交往,當然不是說男女朋友那種,
而是你來我往,有互相交流的那種。
其實,在去年老娘曾經寫過一篇『業務心態,業績和道義孰輕孰重?』
文章在這裡:https://reurl.cc/8llZKy。
在一年多後的現在回頭看,仍然感觸很多。
在廣告媒體這產業的業務做久了,
認識的甲方乙方或是中間角色的人都多到一個程度。
自然,就會判斷和篩選出來(就好像是一種內建能力一樣哈哈哈),
哪些人是僅止於工作上的公事公辦,不相害就好,私交就不必了。
哪些人要表面維持假裝有私交,但其實真的沒有,只是為了互利。
哪些人是只能有私交,工作上遇到衝突或利益時,無法用交情對等看待。
哪些人是從工作上的合作開始,但是可以延伸到私交要好。
哪些人是真心為你著想,就算可能實際上無法互利,但還是會不說二話就相挺。
是否要真心交往,選擇權在個人。
只是老娘屬於理想派,無法不付出真心。
更何況在同一個產業久了,
為人處事真的靠的是真實口碑。
(好吧~或許有些人靠的是富爸媽的拳頭背景。
但說開了,有種離開富爸媽,自己出來現實中,也不過什麼都不是。)
對老娘而言,
若沒有真心,那連交往都不必了,
公事公辦,不相害就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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