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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娘這裡說的交往,當然不是說男女朋友那種,

而是你來我往,有互相交流的那種。

 

其實,在去年老娘曾經寫過一篇『業務心態,業績和道義孰輕孰重?』

文章在這裡:https://reurl.cc/8llZKy

在一年多後的現在回頭看,仍然感觸很多。

 

在廣告媒體這產業的業務做久了,

認識的甲方乙方或是中間角色的人都多到一個程度。

自然,就會判斷和篩選出來(就好像是一種內建能力一樣哈哈哈)

 

哪些人是僅止於工作上的公事公辦,不相害就好,私交就不必了。

哪些人要表面維持假裝有私交,但其實真的沒有,只是為了互利。

哪些人是只能有私交,工作上遇到衝突或利益時,無法用交情對等看待。

哪些人是從工作上的合作開始,但是可以延伸到私交要好。

哪些人是真心為你著想,就算可能實際上無法互利,但還是會不說二話就相挺。

 

是否要真心交往,選擇權在個人。

只是老娘屬於理想派,無法不付出真心。

更何況在同一個產業久了,

為人處事真的靠的是真實口碑。

(好吧~或許有些人靠的是富爸媽的拳頭背景。

但說開了,有種離開富爸媽,自己出來現實中,也不過什麼都不是。)

 

對老娘而言,

若沒有真心,那連交往都不必了,

公事公辦,不相害就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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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葛洛莉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