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說,老娘自己身為斜槓的網路工作者,
這篇不是帶有成見而寫。
但老娘發自真心討厭所謂『網紅,網美』這樣的稱號,
更覺得這樣自稱的人,真的很有問題!被這樣稱呼而覺得開心的人,也很有問題!
還記得之前我在FB粉專靠北被某些YouTuber和網美網紅報價惹火嗎?
(老娘本業工作是廣告媒體業,幫品牌規劃合作的網紅或藝人,就是我的工作內容之一。)
帶大家回顧一下老娘上次發火靠北的內容哈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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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身經百戰,但還是偶爾會被某些YouTuber或所謂的網美網紅回覆的合作報價給惹火。
只能說,
有些YouTuber眼前爆紅是事實。
有些網美只要露就按數高是事實。
有些網紅靠酸人和蹭話題而人氣高是事實。
品牌願意買單付高價合作,
如果要的只是當下的聲量和熱度,我也只能笑笑默默認命合作。
(畢竟是老娘的客戶啊!雖然很想大力搖晃客戶肩膀大喊醒醒啊~)
但通常,也只會合作這麼一次了。
(基本上,這麼報高價,如果網紅沒有提供對應的再次合作價值,品牌也不太會給機會再合作。)
畢竟品牌也不是傻子。
「當潘娜一次就夠了。」
當然,還是有許多專業又厲害的YouTuber和網紅網美。
不只本身努力又敬業,更是在有合作機會時,
會和我們和品牌努力溝通合作的內容、各種可能、互相的希望和空間。
報價要高,真的不是不行,但請有所本。
「玩短線?做長線?」
爆紅爆賺一、二年又跌落神壇的YouTuber和網紅,大有人在。
能夠穩定紅個五年以上、又多角多元化經營的YouTuber和網紅,少之又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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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奇上次老娘為何發火成這樣嗎?其實是長期累積下來的。
因為本業的關係,
所以我自己親身合作過許多網紅網美,也聽過同行間合作過的太多民間故事。
數位化後的這幾年確實『網路流量』掛帥,
所有品牌都在想要『年輕化』,『數位化』。
有龐大訂閱數和粉絲數的所謂網美和網紅,被各品牌們捧著搶著合作。
因為A品牌合作了某位,被BCD品牌看到,BCD品牌也會想跟進試試看。
所以這些自帶大流量的所謂網紅網美,
隨著流量越來越大,報價也越來越高,反正大家搶著合作。
但有些的合作價格,高價到非常莫名其妙,
相信我,是高到那種,聽到你會想問:『哈囉~請問你是周杰倫還是蔡依林?』
阿!或許誇張了~但你也還是會想問:『哈囉~請問你是吳慷仁還是陳意涵?』
(嗯~大概就是這種程度。)
然後真的合作了,也秉持著『自媒體』的大招牌意識,
合作條件一堆,堅持自己的風格創意,有些甚至幾乎不給溝通空間。
相信我,你會深刻感受到,
嗯~『你應該是正在和王家衛導演合作』,
嗯~『你正在拍的應該是國際一線model』!
但就是有品牌願意接受合作,乾,就是有就是有。
所謂的『職業道德』和『互相尊重』觀念已經內化成反射動作的老娘這代,
真的無法理解在網路世代長大的孩子們。
(乾~就像喝母奶的那個YouTuber,
願意砸錢和他合作業配,更帶壞小孩的品牌,老娘就是列出清單拒買!!!)
認真的,去店家拍業配,是要事先與店家協議和敲定方式的。
就算去,我們也會和店家約在非巔峰的時間,以免耽誤店家營業和其他客人。
而且,拍攝完也會幫忙店家回復原位。這是老娘300年前還在做模特兒時,就學到的事情。
認真的,創意和風格,絕對是所謂自媒體網紅網美最寶貴的賣點,這我完全認同。
但商業合作是雙向的,和品牌合作上應該互相討論如何達到雙贏的方式,
畢竟品牌是長久經營生存的,品牌每天都在為銷售銷售銷售煩惱啊~
如果不是為了銷售,幹麻找你合作啊孩子~~~
(WAVE的老師,不好意思借我用一下這頁,現在的孩子真的只看眼前只在意自己啊~)
除非你老爸是郭台銘或是王永慶。
不然專業和態度,
在職業生涯才是長久和未來,這是老娘深信不變的道理。
一樣,老娘老話一句。
『祝你創意最好一直源源不絕~
祝你年輕貌美身材好300年~』
日子久了,大家都會知道的,
『山水有相逢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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